关于印发《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农大发〔2012〕80号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有关部门:
《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教材 办法 通知
甘肃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
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2012年5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学校在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教材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材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审定学校教材建设项目,遴选和推荐省部级、国家级教材建设项目;
2.审定学校自编教材和自编讲义的编写、使用和印刷;
3.监督和审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的使用;
4.审批全校教材选用、订购计划;
5.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审议和推荐重点教材、优秀教材和教材建设与管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6.决策、协调处理教材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任务是:
1.负责教材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2.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随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教材建设工作的发展动态和趋势;负责与各大出版社的联络、协调,充分发挥出版社在教材建设中的作用;
4.组织全校教材的选用、订购;
5.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教材供应商的招标工作;并审核、监督教材的供应与发放情况;
6.落实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对教材工作的决议,及时协调处理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7.组织开展教材研究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教学部)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材项目建设的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任务是:
1.制订本学院(教学部)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建设的前期研究和项目准备工作;
2.负责对学院申报编写的教材项目审议和遴选推荐工作,督促检查在编教材工作进度和质量;
3.严格履行教材选用的审批职责,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4.评议和审查教材、讲义质量,评选和推荐优秀教材;
5.组织教材建设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五条 教材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以服务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课程质量为核心,以创新教材建设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实施教材精品战略、完善教材评价选用制度为着力点,为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更大作用。
第六条 教材建设必须坚持“锤炼精品、改革创新、整体规划、项目管理、研究先行、成熟即推”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综合改革的目标,围绕课程内容整合、课程体系优化,积极开展教材建设研究,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优秀教材、实习实验教材。抓好重点特色教材,锤炼精品教材,逐步完善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教材体系。
第七条 学校鼓励教师,特别是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开展教材研究,准备高水平编写大纲,争取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或行业规划教材的编写。
第八条 教材建设实行项目制管理,实行学院申报,学校立项,校级、省部级和国家级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教材建设管理机制,对如期、高质量完成的教材编写项目,予以一次性资助。
第九条 申报条件
1.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或行业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副主编应是本学科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参编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本课程教学经历;
2.申报自编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应是课程负责人,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熟悉相关学科领域;参编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课程教学。
第十条 申报范围
1.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列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全日制本科课程教材、实习实验教材;
2.自编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列入培养方案但尚无规划教材或公开出版教材的专业选修课;开出历史较长、教学效果好的公共选修课。没有规划教材,但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开设且已经列入教学计划,我校具有明显学术优势和特色的课程教材;
3.已经出版的自编教材可申报省部级或行业出版社规划教材;
4.已经出版的省部级、行业规划教材,由学校或出版社根据入选条件推荐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
第十一条 申报程序
1.各学院(教学部)结合国家级、省部级和行业规划教材及校级规划教材编写选题和学院专业综合改革的需要,组织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拟定教材选题和编写人员,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际章个大学对多糖各洗脱级成分进行了2.学院(教学部)在对拟申报编写教材项目的编写计划、编写大纲及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评议、审核的基础上,遴选准备成熟的项目提出申报,申报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自编教材编写人员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自编教材项目申请表》(附件2),附教材编写计划、编写大纲及前期基础工作总结,于每学期第4周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3.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后提交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同意立项后逐级遴选推荐;
4.教务处根据教材工作委员会的决议发文公布,并根据相关要求汇总报送出版社或相关部门。
第四章 资助与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与使用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各级各类规划教材和自编教材编写的资助、优秀教材的奖励以及教材研究与管理活动的相关支出。专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材工作委员会设定的项目及主管校长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实报实销。
第十三条 资助范围及标准
学校仅资助通过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立项的教材编写项目。规划教材和自编教材编写的资助标准为:
教材建设项目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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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分工 |
国家级规划教材 |
省部级规划教材 |
自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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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教材 |
主编 |
20000 |
1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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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编 |
8000 |
60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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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编 |
2000 |
1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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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习教材 |
主编 |
12000 |
8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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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编 |
4000 |
30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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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编 |
1000 |
800 |
500 |
第十四条 同本教材我校有多名主编(或副主编、参编)的,则取最高资助标准,由本校排名第一的教师申请资助,并负责经费分配;新编教材(第一版)按上表中相应标准资助;修订教材(第二版及更高版次)按相应标准的80%资助,重印的不资助;同一人同一门课程参加不同出版社教材编写,以资助标准高的一次为准。
第十五条 教材类型的认定
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实验用书:由教育部列入编写教材选题规划,并印有该规划教材的统一标识(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检索为准);省部级规划教材、行业规划教材:通过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列入省部级教材选题;自编教材及实验用书:经过申请列入学校规划,并在教学使用中取得良好效果的。
第十六条 教材建设采用后资助的办法,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的教材建设项目,在教材出版后凭教材、出版社聘任文件和会议通知等,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在限额内报销。
第十七条 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已经同意立项,未按期提交书稿,没有正式出版教材的项目,按自动放弃编写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获教材建设经费资助的项目,出版后须向图书馆和教务处分别提交2 本样书,作为教材建设成果保存。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1.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导致教材未能正式出版。
第五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条 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连续性、统一性原则,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各系(教研室)主任、院长应明确责任,严格履行逐级审批职责,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以及获奖教材。选用、订购教材原则上应是近3—5年出版(含再版或修订)的教材;
2.有条件的学院,可适当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电子教材;
3.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以上),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
4.必修课原则上不准选用自编教材,必须使用的须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会议审定,未经审批的自编教材,一律不准选用;
5.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6.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而更换教材。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的基本程序
1.每学期结束前,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在指定的时间内落实教学任务,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各类教材信息,会同本学科教师进行讨论,初步推荐2-3种教材版本,经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论证后,每门课程确定一种作为课程选用的教材;
2.任课教师认真填写《甘肃农业大学教材预订申请表》(附件3)和《甘肃农业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4),系(教研室)主任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教学部),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的院长对本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认真审查,并按规定期限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不符合教材选用原则的教材,必须在意见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重新选订。
第六章 教材供应
第二十二条 教材是教学的基本资料,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基本保障,学生应当配备所有修读课程的教材。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的方式选择教材供应商。除签订教材供应合同的教材供应商外,校内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征订、供应教材。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每年分春、秋两季预订教材,每学期开学初以招标价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五条 教材订购的基本程序
每学期结束前,教务处面向全校发出通知,指定时间由学院组织学生在网上选订;教务处将全校教材订购计划汇总、审核后交教材供应商并实施采购;教材供应商、教材科工作人员利用寒暑假确保所订教材全部到位;开学初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教材科领取。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根据订购计划代表学校对教材供应商采购的教材进行监督管理,发现盗版或有印刷质量问题的教材后,应立即与供应商或出版社协调处理。教材供应商应与教务处及时主动地互通教材增订、采购、供应等情况,同时负责短缺教材的购买和多余教材的调剂处理,确保教材质量及课前到货。
第七章 教材研究
第二十七条 教材研究是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教材内容及体系、新版及国外教材的推荐与评介、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教材管理等。
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应该对主要课程选用教材的质量进行评价,作为教材选用的依据。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工作规程》(甘农大发〔2002〕148号)、《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甘农大教字〔2007〕93号)、《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7〕77号)、《甘肃农业大学规划教材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7〕90号)、《甘肃农业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7〕94号)、《甘肃农业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办法》(甘农大教字〔2007〕98号)、《甘肃农业大学自编教材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7〕91号)、《甘肃农业大学教材订购、供应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7〕99号)、《甘肃农业大学教材基金管理办法》(甘农大教字〔2005〕61号)等相关文件即行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